各街道党工委、镇党委,区直局以上单位:
接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清组干〔2016〕246、249、262号文,市委同意:
李根生同志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委员、常委;
李广平同志延长挂任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的时间至2017年9月;
免去余爱国同志挂任的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常委、委员职务。
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
2016年9月30日